让幸福之花绽放

来源:盟民委 作者:盟民委 发布时间:2017年07月04日

  营造氛围    风景亮丽

  “民族团结助推跨越发展,繁荣富强给力百姓民生”“尊重包容信任是民族和睦之基石,爱国互助富裕筑就中国梦之伟业”,在乌兰浩特市的大街小巷,像这样的宣传标语随处可见。作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示范市,乌市始终将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工作放在重要位置,精心组织各类宣传教育活动,努力营造全民知晓、全民参与的社会环境。

  乌市还依托丰富的红色文化遗产和民族团结进步的光荣传统,充分利用内蒙古民族解放纪念馆、“五一”会址、乌兰夫办公旧址等红色革命教育资源,挖掘民族区域自治文化内涵,讲好内蒙古革命故事,面向各族干部群众开展革命传统和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使“两个共同”“三个离不开”“五个认同”“六个相互”“八个坚持”的思想深深扎根于各民族群众心中。

  同时,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七进”活动,充分发挥“主阵地、主渠道”的作用,不断将创建工作推向深入。将每年6月份的第3周作为全市民族政策法规宣传周,大力宣传党和国家的民族理论政策、民族法律法规,累计印发宣传手册5万余册、答题试卷3000余份。充分利用报刊、电视、广播、网络、手机、电子屏、车载电子显示屏等,宣传报道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和模范事迹,增强创建活动的吸引力,提高各族群众的参与度。

  守望相助    乡村美丽

  “年纪大了,啥也干不了了,多亏了赵书记和村里对我的帮助。选他当我们的书记真是没选错啊!”乌市乌兰哈达镇古城村村民孙晶洙感慨地说。孙晶洙今年77岁,朝鲜族,是村里的低保户,在去年脱贫攻坚工作中,被认定为政策兜底户。他的儿子和女儿都在韩国打工,所以家里的大事小情都是村书记赵晓方和大伙儿帮助他解决。

  “我们村是一个朝鲜族聚居村,大家相处得特别和谐。我是蒙古族,见到蒙古族兄弟我就说蒙语,但是见到朝鲜族同胞,我就说朝鲜语。村子虽然小,但是人心特别齐。”村党总支书记赵晓方告诉记者。

  在着力改善民生工作中,乌市将民族团结的理念贯穿始终。近两年,乌市投资8亿多元,大力实施路、房、墙、水、庭院经济、村屯绿化等工程,完成全市61个嘎查村、100个自然屯的农村基础设施建设任务。同时,在脱贫攻坚工作中,乌市创造性运用易地扶贫搬迁、产业发展、政策兜底等举措,为各民族贫困户提供符合自身实际的脱贫方式。

  基层创建    生活幸福

  作为新中国第一个省级少数民族自治政权——内蒙古自治政府诞生地,乌市是党的民族区域自治政策最早的实践地,拥有光荣的革命传统。

  走进兴安街幸福社区的服务大厅,一进门就能看见大厅一角的“三语文化办公区域”,指示牌上用汉文、蒙古文和朝鲜族文进行标注,方便居民办事。“幸福社区蒙古族和朝鲜族同胞较多,所以采取了这样一种形式,让居民来办事儿都能得到满意的答复和解释。”兴安办事处副主任秦晓红告诉记者。

  乌市注重引导差异化创建,创建工作呈现出“一街一特色、一区一亮点”的格局。通过培养和树立典型,涌现出了乌市教育局、义勒力特镇、爱国办事处等一批民族团结进步模范集体和民族团结进步“好家庭”“好邻里”,极大地促进了新形势下的民族团结进步工作。

  乌市还将民族宗教工作经费和蒙元文化研究工作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保证了民族宗教工作的必要资金支出。2013年以来,累计投入资金1480万元,落实少数民族发展项目41个,有力促进了民族经济的又好又快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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